【参赛IDEA】视听数据证据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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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正在参加 PRS Dapp 产品及开发创意大赛 之 IDEA 公开征集,并非最终稿,还将持续完善。欢迎大家联络我,我非常需要任何有助于该 IDEA 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或反馈。Idea Owner:pengyu
Idea Owner 联系方式:azalpy@foxmail.com
Idea title:视听数据证据链
Idea Improve:无
邀请人 :无
我承诺本文所展示的 IDEA 归本人原创,欢迎监督。本人均已在 PRESSone 发布签名记录该 IDEA 的重要历史版本,以下为签名信息:
版本概要,V1,2019/05/11,签名的PRESSone的网址:https://press.one/file/v?s=feeb16bbce1c6e60c2bed015e4f244c24eada68f0e82cb3be36e00c2fef82fcd2e30d6d92fd7431a1a9492f4d9cc238ca1e3e03cd4c00640a753803a23930f531&h=fa282bcd521e0b309c916caf90122629bd5c47b0bbeeadfcd69db829f478cd1c&a=8ff19abaae86cc429c75e37b6c5d88d178c8a22b&f=P1&v=3
Idea简介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八条中规定:“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,都是证据。证据包括:(一)物证;(二)书证;(三)证人证言;(四)被害人陈述;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;(六)鉴定意见;(七)勘验、检查、辨认、侦查实验等笔录;(八)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。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。《刑事诉讼法解释》规定:第九十二条 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:(一)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,来源是否合法;(二)是否为原件,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;是复制件的,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、复制件制作过程和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,制作人、原视听资料持有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;(三)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威胁、引诱当事人等违反法律、有关规定的情形;(四)是否写明制作人、持有人的身份,制作的时间、地点、条件和方法;(五)内容和制作过程是否真实,有无剪辑、增加、删改等情形;(六)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。对视听资料有疑问的,应当进行鉴定。
其中,对于视听证据作为证据使用的主要问题在于:“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。”,针对“(一)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,来源是否合法;(二)是否为原件,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;是复制件的,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、复制件制作过程和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,制作人、原视听资料持有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;” 问题,如果在源端上直接利用技术问题解决的话,那么后续的流程将十分简单、有效。
Idea 阐述
1、你的IDEA想要解决的问题或痛点是什么?
证据的真实、有效性证明。
2、你的IDEA要解决的需求痛点主要面向哪些人群?
政府部门(法院系统、公安系统等等),三方机构(公证处等)
3、你的IDEA在哪里需要用到区块链技术或借助PRS开放的资源或技术?
数据的产生端,比如视频监控设备中,可以是芯片或者以固件的形式存在于摄像机中。
4、你的IDEA 在现实世界或互联网上已经有解决方案了吗?举点例子?
暂无。目前银行间应该正在做该方面的测试。
5、(接上题)对比已有方案,你的IDEA有哪些差异/优势/满足什么之前没被解决的问题?
暂无。
6、实现IDEA过程中你可预见的最大困难或障碍在哪里?
估计需要立法来保证过程的实施。